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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现行规范对蓄电池室的通风换气量要求不尽相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6.3.7条规定蓄电池室的通风换气系数为10~12ACH;《数据中心制冷与空调设计标准》(T/CECS487-2017)第9.0.10条规定:设有空调系统的电池间,应设置排风系装置,换气次数不宜小于0.5次/h;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规范对蓄电池室的通风换气量做了不同的要求,具体可见下表:

由上表可知,现行相关规范对蓄电池室的通风换气量要求不尽相同,为0.5~12ACH不等,可能导致工程设计时通风量取值偏大。虽然上述规范间存在着不同的通风要求,但其设计原则都是通过采用通风措施来稀释蓄电池充电过程中逸散的氢气,以防止其积聚至爆炸极限。